公示!8月12日开始启用!
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三大队在小浪底专线邙岭大道口北(南向北)、纱厂路十字路口北(北向南)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用于查处违反禁令标志、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。公示日期为: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,2025年8月12日起开始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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